工程師是職業水平評定(職稱評定)的一種。其下,有技術員、助理工程師等職稱;其上有高級工程師,教授級高級工程師等職稱。當然,這也只是對從事工程建設或管理人員技術水平的一種標定而已。 通常所說的工程師,是指中級工程師。工程師職稱是要上級主管部門評定,全國通用。其中,2017年1月1日起,不再需要考中級英語職稱考試和應用計算機考試。
申報對象:在專業技術崗位上工作的人員。(公務員就不行) 初定職稱級別及條件:(不同學歷評定時間不一樣) (1)中專畢業,工作滿一年,可初定“員級職稱”;初定“員級職稱”后從事本專業技術工作滿四年,可再初定“助理級職稱”; (2)大專畢業,工作滿一年,可初定“員級職稱”;再從事本專業工作兩年,可初定“助理級職稱”; (3)大學本科畢業,工作滿一年,可初定“助理級職稱”; (4)碩士學位獲得者,再從事本專業工作三年,可初定“中級職稱”; (5)博士學位獲得者,可初定“中級職稱”
職稱評價基本標準條件 1.掌握本專業的基礎理論知識和專業技術知識。 2.具有獨立完成一般性技術工作的實際能力,能處理本專業范圍內一般性技術難題。 3.具有指導技術員工作的能力。
助理工程師,是指初級工程技術人員的職務名稱。在中國高等學校中,任職條件為:(1)具有完成一般性技術工作的能力。(2)熟悉并能正確運用本專業的基礎理論知識和專業技術知識。(3)擔負一個方面或某個重要崗位的工程技術工作, 能履行崗位職責。(4)具備碩士學位或第二學士學位;本科學歷或學士學位,一年見習期滿后,考核合格,認定助理職稱資格;大專學歷畢業后,取得技術員職稱后,從事技術工作滿2年;中專學歷畢業后,取得技術員職稱后,從事技術工作滿4年(有真才實學,貢獻突出者可不受此限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