4月11日,原產地中國半導體行業協會發布關于半導體產品“原產地”認定規則的事關緊急通知。
根據海關總署的認定相關規定,“集成電路”原產地按照四位稅則號改變原則認定,規則即流片地認定為原產地。中國知請在申報時準備好PO證明材料,半導以備海關核查。體行
中國半導體行業協會提醒,業協具體規定,急通請會員單位認真學習《關于非優惠原產地規則中實質性改變標準的原產地規定》(海關總署122號令)的內容。協會建議,事關“集成電路”無論已封裝或未封裝,認定進口報關時的規則原產地以“晶圓流片工廠”所在地為準進行申報。
南方網、中國知粵學習記者 倪仕軒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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