據“市說新語”微信公眾號3月24日消息,市場近日,監管檢驗檢測將面市場監管總局正式發布修訂后的總局《檢驗檢測機構監督管理辦法》(以下簡稱《辦法》),出具虛假、出臺出具處不實檢驗檢測報告將面臨更嚴懲處。新規虛假
據悉,不實報告此次修訂聚焦解決當前檢驗檢測造假成本偏低、臨更從業人員責任虛化等突出問題,嚴懲加大對嚴重違法違規行為的市場懲處力度,進一步明確檢驗檢測機構法定代表人、監管檢驗檢測將面技術負責人、總局授權簽字人等管理人員職責,出臺出具處規范檢驗檢測從業人員行為,新規虛假壓實檢驗檢測機構主體責任,不實報告切實維護檢驗檢測市場秩序。臨更
《辦法》堅持寬嚴相濟、法理相融。對未經檢測出報告、替檢漏檢、篡改數據、偽造結果等出具虛假檢驗檢測報告的行為,罰款上限提高至十萬元;對違反強制性標準致使檢測報告數據、結果錯誤的行為,最高可處以五萬元罰款,提升了檢驗檢測機構故意違法成本,突出了執法力度。同時,對輕微違法行為,《辦法》規定,可以采用說服教育、提醒敦促、約談糾正等非強制性手段予以處理,體現了執法溫度。
南方網、粵學習記者 倪仕軒