職稱評價基本標準條件
1.掌握本專業的基礎理論知識和專業技術知識。
2.具有獨立完成一般性技術工作的實際能力,能處理本專業范圍內一般性技術難題。
3.具有指導技術員工作的能力。
職稱認定:
認定職稱要求全日制學歷或廣東省自考學校的學歷;申請認定的專業必須與所修讀的專業對口或相近,與現從事的專業技術崗位工作相一致。例如,建筑學專業畢業的,申請認定的專業名字也是“建筑學”,從事建筑設計的工作,符合專業對口的要求。
按照目前我國現行的人事管理制度,大學本科畢業后,從事專業技術相關工作一年以上便可以認定為助理級,助理級認定工作4年后可以申請評定中級,取得中級職稱,從事專業技術工作五年以上可以申請評定副高級。
大中專畢業生畢業后所從事的專業技術工作應與所學專業相同(或相近)方能初定職稱;
實行全國資格考試的專業(如經濟、會計、統計、審計等),必須是國家教委承認的正規全日制院校本專業畢業生才能初定職稱。